关于办理2019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者:魏宁海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2730

    请准备申请2019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同学注意。(已成功申请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在申请之列)。务必打印好《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务必正反打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需要盖章,其余内容可以先不填)。

     特别注意:户口迁至学校的同学,请确保《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由 “户口迁出地”民政部门盖章(“户口迁出地”指学生个人在学校集体户口登记表中登记的地址),同时开具民政部门盖章的父母双方与学生本人的亲子关系证明一份;户口未迁至学校的同学,提供居民户口簿中父母双方、学生本人的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经过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西支行)商议,今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时间地点为:

    时间:2019年4月18日(周四)下午5点

    地点:江宁校区博学楼A305教室

 国家助学贷款审批材料.rar

研究生院学工办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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