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边塞发布时间:2020-03-22浏览次数:285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为做好我校“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内容

申请人所报项目属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的,经专家审定后,给予申请人特别资助,资助标准18万元。有关一级学科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

申请人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设站单位推荐,经专家审定后,给予面上资助。资助标准12万元

申请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专项资助不可重复获得。申请人已获得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专项资助不再给予相同类型的资助。申请人获得专项资助视为获得相应的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在站期间不可再次获得同类资助。

三、申报和评审 

1.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413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附件1),在线提交,申报截止时间为515

2. 设站单位审核。516日至522日,设站单位在网上审核申请书,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人如是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需在网上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 评审工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进行评议,确定专项资助人员。

四、相关要求 

1. 请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及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

2. 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前,申请人可根据申请书模板先行准备。

3. 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4.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5-86869223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模板).docx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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