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批次招生公告

发布者:朱苏苏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4059

各位毕业生:

江苏省人民医院是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为了更好地彰显公益性,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全国招收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培训学员,遵循公开公平、专业均衡、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实际培训能力进行招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条件

(一)招收对象

本次招收的培训对象包括社会化住院医师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两大类。

社会化住院医师是指经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向培训基地申请委托培养,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要求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第一学历为临床(或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证书。

2、社会化住院医师其他条件

1)2019年、2020年毕业人员,毕业专业与招收专业的要求一致,目前无就业单位;

2)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以供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其他条件

1)委托单位2020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为委托单位2018-2019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申请培训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招聘岗位确定;

3)委托单位同意该住院医师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住院医师个人与委托单位均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总则和细则的要求进行培训;

5)委托单位同意住院医师在参加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后,执业注册时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院。

二、招收专业与计划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和重症医学科,共计25个培训专业。根据江苏省卫健委相关招录要求并结合我院前期各专业招录情况,制定了本批次招收计划。详见附表1:《江苏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批次招收计划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社会化住院医师: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链接如下:

https://rtq3icqvu9.jiandaoyun.com/f/5f87eb552ebc3b00067040e1

2、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委托单位统一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省人民医院教育处(1号楼14楼1415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社会化住院医师报名时,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每个栏目,不得缺项漏项,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部分证书需上传照片的,请使用原件扫描后上传,确保相关信息清晰可见。

2、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材料原件的有:①《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2020年的入职体检报告(2020年入职的请重新进行体检并提供报告);就业单位与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书一份(原件审核后复印留存);⑤电子证件照(拍摄要求详见附件3)。

2)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原件由就业单位负责审核的有: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④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3、我院将对报考者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考试。

四、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专科实践考核,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社会化住院医师和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两类人员同时参加招收考核。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上旬,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并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

五、录取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社会化住院医师和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两类人员相同专业一起排名,按培训专业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其中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需统一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报到后,医院与社会化住院医师签订培训协议,与就业单位、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省卫健委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二)培训时间根据《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文件执行。培训结束时,进行全省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我院执行医院招聘住院医师学员、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3类人员同等条件同等待遇”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期间,按同一标准对此3类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含保险等)、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和工会福利(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的工资仍由就业单位发放)。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四)社会化住院医师进入培训后,因个人原因需要协议退培的,培训时长不得少于一年

(五)培训结束后,社会化住院医师需自主择业;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均返回就业单位,我院不留用

七、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招收政策咨询电话:025-68306680或025-68306971

网址:http://www.jsph.netEmail:jsphjyc@126.com

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

八、招收工作监督电话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025-68305099

联系人:孙老师

附表1-江苏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批次招收计划表.pdf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

          ○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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