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侯熙德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朱苏苏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6055

为更好地支持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神经病学研究生的培养,侯熙德教授神经病学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侯熙德奖学金”,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侯熙德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条例》,现将2020年度研究生“侯熙德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南京医科大学品学兼优的神经病学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含七年制5+2)。

奖励名额:5名。

奖励标准:1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神经病学专业人数,推荐名额分配如下:一临2人,四临3人,其余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推荐0-1名候选人,由研究生院初审后,报“侯熙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根据本奖学金捐赠人明确意愿,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可兼评本奖学金。 

四、评审日程及申报步骤:

1、10月28日前,所有申报学生和导师要完成以下步骤:学生完善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科研管理】模块信息(第一步),并提交导师审核(第二步),导师审核完成【科研管理】信息后(第三步,如果科研管理模块内容导师已审核,则忽略前三步,直接进入第四步),研究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专项奖学金】中勾选拟申报奖学金,按要求完成申请(第四步),提交导师审核(第五步),导师完成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提交二级培养单位(第六步)

2、11月9日前,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评审,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按照指定名额分配,完成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审核。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审核材料,二级培养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9日中午12:0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研究生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撤回已获得的奖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严格要求,按评审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上报;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真正具有榜样表率作用的优秀的神经病学研究生。

本项评选工作联系人: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朱苏苏   联系电话:025-86869228。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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