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及日常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周倩慧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557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接省人社厅通知,2021年度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及日常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介绍

   1.科研资助:全称“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面向全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应用研究、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

资助分为三类:

   A类,资助金额8万元;

   B类,资助金额5万元;

   C类,资助金额2万元。

   2.日常资助:全称“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面向全省在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用于博士后人员生活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根据我校规定,获日常资助者参照江苏省科研资助B类标准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

   二、申报条件

   1.科研资助:2021年3月24日前进站的所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的进站时间为准);已经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2.日常资助: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进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非在职身份,以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的进站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4月13日至4月25期间,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主页上“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博士后管理服务”栏目,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在线生成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交予研究生院。

   2.学校审核:

   4月26日至4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科研资助计划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按照不超过我校博士后在站人数的40%择优推荐,并报送至省人社厅。

   四注意事项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请一律从工作站或创新基地申报,不通过我校申报。

   2.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如涉密,要及时做好脱密处理。

   3.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两项资助”专项资助范围。

   五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1.4月20日-4月25:江宁校区德馨楼A221办公室

   2.疫情期间,对于不便进校的申请者,请于上述时间内(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仅用EMS将申报材料寄至: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221办公室,周老师,025-86869226

 

 

研究生院

2021413


附件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88号(印刷).pdf

附件二:博士后人员科研资助申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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