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京医科大学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6193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表彰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勉进取,发奋成才,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7月即将毕业的全日制注册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即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不在此列)。

二、评选标准

①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品行修养;

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德高尚,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行为;

③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各考试、考查科目均合格;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临床实践能力。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各类奖学金(学业一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热心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①评选比例为本学院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②各学院、宁外附院指标分配如下:(195

学院

基础(生殖国重)

公卫

口腔

药学

医政

护理

一临

二临

三临

四临

鼓楼

金陵

宁外附属医院

名额

32

14

10

7

4

2

60

11

9

19

6

4

17

 宁外附属医院可申报参选名额:

学院

无锡临床医学院

常州二院

附属苏州

淮安一院

杭州一院

上海十院

青岛医院

上海松江

上海一院

连云港

名额

4

3

3

3

2

0-1

0-1

0-1

0-1

0-1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应在学院(附属医院)党政共同领导下进行,由各学院、各附属医院自行制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经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于48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彰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单(学院盖章)及获表彰的毕业生填写的表格、电子汇总表送至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箱:wnh@njmu.edu.cn多推无效,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公示。

六、补充说明

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①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②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按时获得学位者。

七、评选工作联系人:魏宁海;联系电话:025-86869228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德馨楼A225办公室)邮编:211166

                           

附件一:南京医科大学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二:学院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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