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发布者:李秀兰发布时间:2022-01-20浏览次数:25591

202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于6月、9月、12下旬各召开一次。上半年6月批次主要审议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学位以及各类研究生补授学位事宜;下半年9月批次主要审议延期毕业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以及各类研究生补授学位事宜;下半年12批次主要审议在职专业学位博士学位、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延期毕业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以及各类研究生补授学位事宜。


一、2022年上半年6批次研究生毕业申请及学位授予工作布置如下:

对象:符合条件的2019级及以前延期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2019级及以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拟在2022年上半年批次申请毕业答辩的请注意:

1.35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并联系导师和所属学院进行审核

2.根据南医大研[2022]1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精神,所有博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所有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申请答辩总人数的20%随机抽取盲审名单,其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参加盲审。提醒所有硕士研究生须于351630前提交毕业申请,迟交申请者均需参加论文盲审;研究生院将于310日前后公布硕士论文盲审抽检名单以及博士生参加学位论文盲审的名单

3.未抽中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须由二级学院组织预评审,每篇论文至少1名专家匿名评阅,预评审通过方可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送审(需送审2-3名研究生导师,其中至少1名校外导师)送审通过方允许答辩。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同时对论文是否已达到申请人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能否答辩提出具体意见。论文评阅,若其中一份评阅意见不通过,则不能答辩。允许1名论文评阅专家参加论文答辩,但不能做答辩主席。

4.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预答辩才能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和答辩申请,有关工作程序如下: 预答辩由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各单位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分组实施,并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2022331日前)完成。 预答辩委员会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专家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至少1名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参加。指导教师不参加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原则上应覆盖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 。预答辩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严把论文质量关。预答辩委员会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审查申请人学位论文撰写是否清晰和严谨、对研究成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对创新点的描述是否确切等,同时提出博士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做出预答辩决议。 通过预答辩者,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进行学位论文盲审。 未通过预答辩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5.所有参加上半年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均应在331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盲审格式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后方可组织答辩;盲审不通过,须根据专家意见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至少3个月或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盲审申请。

6.531日前完成答辩,6月底前授予学位(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2022年下半年9批次研究生毕业申请及学位授予工作布置如下:

对象:符合条件的2019级及以前延期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拟在20229月批次申请毕业答辩的请注意:

1.须于630,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并联系导师和所属学院进行审核

2.学位论文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3.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715日前通过预答辩才能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和答辩申请。 未通过预答辩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4.所有参加该批次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均应在715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盲审格式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组织答辩;盲审不通过,则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盲审申请。

5.95日前完成答辩,9月底前授予学位(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2022年下半年12批次研究生毕业申请及学位授予工作布置如下:

对象: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9级及以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以及延期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须于95日前完成毕业申请提交。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将于7月初首先启动学位申请个人信息注册及资格筛查工作。

1.学位论文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2.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930日前通过预答辩才能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和答辩申请。 未通过预答辩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至少3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3.所有参加该批次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均应在930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盲审格式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组织答辩;盲审不通过,则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至少3个月或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盲审申请。

4.1130日前完成答辩,12月底前授予学位(具体流程见附件3)。

 

1:请各类研究生及时登陆研究生院学位栏网址,点击毕业及学位申请程序,按照程序要求提前准备好须提交的材料(学位栏-表格下载),并请各位同学关注学位办后续通知,按照要求至各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等。相互转告,请勿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2: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研究成果要求可以按最新《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基本条件》或《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例(2019版)》规定执行。

3:用以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发表状态为:英文文章须在线发表;中文文章须能证明年内刊出的清样状态。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在进行学位申请注册和资格审查时,其科研成果须达到上述要求。

4: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2022版)》规定匿名评阅意见在一年内答辩有效,超过1年学位论文须重新送审在学制内,士研究生须在答辩后2年内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答辩后1年内申请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论文匿名评审次数(包括申诉复审)上限为3次,累积3次不通过者,作学籍清退处理。

5: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所有培养环节的要求,方可申请毕业。成绩不合格以及培养环节的问题请咨询培养办老师,电话:86869235

6:学位办联系人:李秀兰,周倩慧;电话:025-86869227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120


  附件12022年上半年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具体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时间

具体工作

备注

截止35

毕业申请(拟启动“双优程序申请学位”的,也须在此之前完成申请。)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操作,批次选择2022年上半年6月批次。

310前后

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盲审名单

博士100%,硕士20%,其余80%硕士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预评审,预评审通过方可送审。国际研究生硕士暂不参加盲审。

320日前

各个学院完成学位论文查重

学院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查重结果、论文评阅管理等相关信息。

331日前

博士完成论文预评审、预答辩上传盲审论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加盲审论文名单

查重及预答辩结果在系统提交通过后,方可上传盲审论文

4

论文盲审或送审

硕士论文送审要求:2或3名专家,专家均为研究生导师,须含至少1名校外导师;允许1名论文评阅专家参加论文答辩,但不能做答辩主席。

5

组织完成答辩

盲审结果通过后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

61-10

各分委会对毕业以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统计毕业及学位申请名单

纸质材料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须关注各学院通知;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及学位申请,分委会须完成审核

610日前

召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6月下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月底7月初

2022年研究生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附件22022年下半年9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具体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时间

具体工作

备注

截止7575

毕业申请(拟启动“双优程序申请学位”的,也须在此之前完成申请。)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操作,批次选择2022年下半年9月批次。

715日前

各个学院完成学位论文查重

学院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查重结果等相关信息

720日前

博士完成论文预评审、预答辩,上传盲审论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加盲审论文名单

预答辩结果在系统提交通过后,方可上传盲审论文。

720日至820

论文盲审

 

95日前

组织完成答辩

盲审结果通过后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

95-10

各分委会对毕业以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统计毕业及学位申请名单

纸质材料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须关注各学院通知;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及学位申请,分委会须完成审核

910日前

召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9下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附件32022年下半年12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具体时间节及注意事项

时间

具体工作

备注

截止9月25

毕业申请(拟启动“双优程序申请学位”的,也须在此之前完成申请。)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操作,批次选择2022年下半年12月批次。

10月10日前

各个学院完成学位论文查重

学院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查重结果等相关信息。

1015日前

博士完成论文预评审、预答辩,上传盲审论文;研究生院公布参加盲审论文名单

查重及预答辩结果在系统提交通过后,方可上传盲审论文

10月-11月

论文盲审或送审时间

 

1130日前

组织完成答辩

盲审结果通过后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

121-10

各分委会对毕业以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统计毕业及学位申请名单

纸质材料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须关注各学院通知;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及学位申请,分委会须完成审核

1210日前

召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2月下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2月底或1月初

2022年学位授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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