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倩慧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3142

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南医大校【2023】22号),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加强师资博士后青年人才培养储备,学校设立“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2023“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将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全日制非定向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博士)。

2. 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学术作风端正、严谨。

3. 身体健康,年龄在34周岁以下。

二、申报范围及招收名额

1. 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校本部基础学科: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每年招收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个。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培养在站的天元师资博士后不超过1名。

2. 申请人可以跨学科申报,也可以申请进入其博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

三、申报流程

1. 个人递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2023年38-315流动站所在学院递交《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

2. 流动站择优推荐

流动站所在学院20233月16-320统一汇总、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填写“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

3. 学校组织考核

研究生院组织成立考核专家小组流动站推荐的申请人逐一考核申请人需对博士阶段的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答辩,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 网上公示入选名单

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公示。申请人通过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入选“天元师资博士后计划”。

四、入选者毕业及学位管理

1. 拟申请者请勿在3月10日前提交毕业申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入选者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论文答辩工作,通过答辩委员会认定已达到毕业、申请学位要求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得相应博士学位;凡未通过论文评审或毕业答辩者,取消其入选资格。

2. 入选者通过毕业答辩,同时启动博士后进站审批及体检程序,获学位后即可办理进站报到手续成为天元师资博士后。

五、在站管理及相关待遇

1. 学校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及《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对天元师资博士后进行管理

2. 天元师资博士后的薪酬待遇参照《关于统招博士后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发放的通知》执行,在站期间年度总收入约为30-34万元(税前)。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流动站所在学院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以探索实践“博士-博士后”长效培养机制为主线,切实选拔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2. 申报所需材料请详见附件,评审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注意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1. 流动站所在学院联系方式

流动站

流动站所在学院

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生物学

基础医学院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董老师 025-86869322

张老师 025-8686950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学院

王老师 025-86868412

药学

药学院

蒋老师 025-86868472

2.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025-86869227

电子邮箱:postdoctor@njmu.edu.cn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实施办法.pdf

2.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请表.doc

3.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学院填写).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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