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8 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1 浏览次数: 2249 文章作者:

关于做好 2018 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14 号)精神,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开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贷款申请工作

1、贷款对象 非2018届毕业生且生源地为江苏籍的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外省学生贷款回原籍办理,不在我校申请。

2、贷款额度 学生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具体贷款额度,本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为12000元。

3、首次贷款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江苏籍),请于本周五(25日)上午1000到研究生院德馨楼A225办公室进行报名。

4、申请续贷 往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请于610日之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上,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按要求完成“续贷填报”。

5、贷款办理 暑假期间,学生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领取贷款回执。

6、回执受理 开学初,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学生贷款回执收齐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续贷工作

1、对象 2018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253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中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联系国家开发银行。

3、毕业生若升学,需办理相关业务,请联系当地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4、确认信息通过审核后,学生将打印好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在系统中导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620日前收齐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5、毕业后及时在系统中查看本人本息归还情况、及时还款,若有逾期务必纠正,树立按时履行贷款本息意识。

三、相关事项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 https://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如果密码丢失可致电助学贷款系统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

2、贷款毕业确认是获贷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经办银行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毕业确认是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贷款违约率、控制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请各学院结合诚信教育,提醒毕业生做好确认及还款工作。

3、外省籍学生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先向当地经办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协助办理。

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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