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录取到我校硕士生、博士生的本校同学提供临时行李存放服务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6-20 浏览次数: 2667 文章作者:

1、学校将为录取到我校硕士生、博士生的本校同学提供场地临时存放行李。请同学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七年制转段学生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到江宁校区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220187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仅此一天)可存放行李,请同学将个人物品贴上姓名标签有序摆放,不要将贵重物品寄存至教室,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3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1号楼活动室存放返校毕业生行李,2号楼活动室存放8月8日入学的专硕行李;3号楼活动室存放9月5日入学研究生行李

4201872—201895日期间除72日、88日、95日以外的其他时间,研究生院公寓1、2、3号楼活动室将施行封闭式管理,不再接受存取行李,敬请谅解。


行李存取地点

存放行李学生类型

存行李时间

取行李时间

研究生公寓1、2号楼活动室

88日报到的学生

201872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01888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1、3号楼活动室

95日报到的学生

201872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01895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后勤管理处    研究生院

20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