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请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务必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申请表.doc,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后,于6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培养办(德馨楼A221),过期不予办理。若不能按时提交者,宿舍保留至7月4日,并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请同学们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