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5925

为了缓解放假前集中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状况,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每个有毕业生党员的学院均要及时统计毕业生党员就业情况,毕业生党员需填写“毕业生党员有关情况汇总表”(请大家关注各学院相关通知),鼓楼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金陵临床医学院和宁外附院的同学请按附件表格的要求,填写后于620日前汇总至各学院党支部负责人处,各学院负责人62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hususu@njmu.edu.cn

关于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友情提醒: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转移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凡调离原单位或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要开具介绍信。

请注意:介绍信并非“党员档案(也叫‘组织发展材料’)”,后者由学工处或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前装入其人事档案,介绍信仅仅转移党员的组织关系,不代表人事档案的转移。

2学校不保留毕业生的党员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①读研或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学校或单位;②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无法接纳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尽快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请务必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到指定单位转接组织关系,不转接组织关系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转接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办理;超过6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按自行脱党处理。毕业的预备党员应尤其注意及时转接关系,预备期满后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以免耽误转正。

4、为最大限度方便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允许每位党员重新转接一次组织关系,但要求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还原介绍信同时书面说明原因。

5、请务必妥善保管好介绍信,遗失不补。

6、继续在本校读研的学生,请于报到时将介绍信交至组织部或研究生党总支服务点。

请各位同学充分认识到党员组织关系的严肃性,认真转接组织关系如果由于本人疏忽大意导致介绍信过期而接受单位不予接受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附件:2018届毕业生党员有关情况汇总表.doc

2018.3月2015级研究生党员统计表.xlsx  

                                                                                   2018613

研究生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