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学领域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关于开展第五期跨学科、跨单位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6-29浏览次数:1002

江苏省医学领域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称创新中心”)是面向我省医学类研究生设立的创新创业和合作交流平台,其建设目的在于利用该平台集成我省医学领域研究生培养优质资源,促进省内医学及相关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做好这一工作,决定在全省医学及相关领域开展跨学科、跨单位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本期为第五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省医学及相关领域现有及将来新设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均是创新中心的成员单位,是我省医学及相关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优质资源,均可接受研究生访学申请,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展短期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目的。

二、        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每年申请两次,面向全省医学及相关领域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读研究生。研究生可根据自己学位论文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向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中某个或某几个相关实验室提出短期访学申请,到该实验室在该实验室研究生导师联合指导下完成部分科学研究工作。

三、        外单位的研究生,无跨学科要求,本单位的研究生,需跨一级学科;每一个访学项目期限为13个月,每一位在读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可申请两个访学项目,且不可连续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向创新中心提出申请,创新中心受理后集中提交给相关接受单位,由接受单位根据本单位和申请人课题实际情况决定接受和安排访学计划项目并反馈给创新中心,最后结果由创新中心通知申请人。

四、        研究生访学期间应遵守接受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研究生访学期间用于科学研究的实际花费由本人所在单位导师从相关科研经费中支出,生活费自理。接受单位负责安排和提供访学研究生住宿,并确定指导教师、落实访学计划,指导或帮助访学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创新中心向接受研究生访学项目的成员单位按照接受人数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按年度集中划拨。

五、        参加短期访学项目的研究生和导师须及时填写访学项目总结表和访学研究问卷调查表,接受访学项目的单位应填写各访学项目的考核表,以逐步总结和积累经验。

六、        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申请每年两次,本期自71开始申请20107120101231期间的短期访学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81,经费补助在201012151231集中划拨至各实验室。

七、        请申请人下载并认真填写申请表,在截止日期前送至或邮寄至: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210029),请注明“访学项目”,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ivcenter@163.com,联系人:刘继永,电话:025-86862864。详情请访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主页的创新中心板块或登录以下网页:http://yjsc.njmu.edu.cn/type.asp?typeid=30

 

附件:江苏省医学领域研究生创新中心研究生访学项目申请表

 

江苏省医学领域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2010629

附件1-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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