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基金申报的通知,在站博士后请注意!

发布者:边塞发布时间:2012-06-05浏览次数:1362

 

资助申报说明:
申报时间:6月2日至6月10日,个人申报审批:
6月12日前,各市局,各流动站单位必须汇总审批完报送到我处。
材料要求:
1、纸制表格可以网上直接打印,也可以下载下来调整打印,这次放宽可以使用已弄好的纸制材料,但纸制信息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的,一律当放弃处理。纸制材料需报送两份到我处。
2、申报的限制:进站不足一年且未获得资助的可以申报,超一年时间上报需经我处特批。
3、申报流程:与上次发给测试大家的测试流程一样。首先博士后个人通过注册,由相应级别审批进入系统。然后才能进行资助申报流程,最终工作站由市局审核,流动站由流动站设站单位审核集中报送我处。(具体请参阅群共享中的操作流程)

4、日常资助申报只限定流动站设站单位和事业型不能申报博士后聚集计划的工作站设站单位。

 

 

江苏博士后审核流程备忘录
 
网址:
http://ggfw.jshrss.gov.cn/jsbsh/
 
Ø       博士后注册身份认证
1 区域性工作站:个人提交—工作站分站审核—工作站总站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2 工作站:个人提交—工作站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3 区域性创新基地:个人提交—创新基地分站审核—创新基地总站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4 创新基地:个人提交—创新基地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5 流动站:个人提交—设站单位审核结束
注:与工作站、创新基地联合招收的,一律走工作站、创新基地流程,与外省站联合招收暂不纳入范围。
Ø       资助申报(申报表格中大部分信息在注册信息中提取,必须注册认证后,才能申报。)
1 区域性工作站博士后人员:个人提交—工作站分站审核上报—工作站总站审核上报—市局审核上报—省厅审核
2 工作站博士后人员:个人提交—工作站审核上报—市局审核上报—省厅审核
3 区域性创新基地博士后人员:个人提交—创新基地分站审核上报—创新基地总站审核上报—市局审核上报—省厅审核
4 创新基地博士后人员:个人提交—创新基地审核上报—市局审核上报—省厅审核
5 流动站博士后人员:个人提交—设站单位审核上报—省厅审核
注:如个人进站时间与申请资助截止时间超一年以上的人员,个人提交,需经省厅特批后,才能走各自的流程。
Ø       个人成果转让(此类人员必须备案后,才享有权限)
1 个人成果转让(项目合作)---如果个人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分站—分站审核—总站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2个人成果转让(项目合作)---- 如果个人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无分站)—工作站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3个人成果转让(项目合作)----如果个人的进站单位为创新基地分站—分站审核—总站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4个人成果转让(项目合作)---- 如果个人的进站单位为创新基地(无分站)—创新基地审核—市局审核结束。
5个人成果转让(项目合作)-—进站单位为流动站---流动站总站(大学)审核结束。
Ø       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等
1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项目合作信息、成果转让信息)---工作站、创新基地统一由市局审核结束。
2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项目合作信息、成果转让信息)---流动站统一由省厅审核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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