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文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4-02浏览次数:1796

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人文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作为我校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于2012通过国家备案,为推进该新兴交叉学科的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2014年起开展人文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应是我校学科领域内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研究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应在58周岁以下(1955年12月31以后出生)

3获得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丰富的科研或临床工作经验,特别在人文医学相关领域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好的研究积累,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体条件如下:

1)近5年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5篇以上;若发表论文不足15篇但不少于10篇者,须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著作至少1部,或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和教学奖励(一等奖须排名前3名、二等奖须排名前2名、三等奖须排名第1名);若发表论文不足10篇但不少于5篇者,须主编出版了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担任本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或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程负责人,或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加(一般项目排名前2名,重大项目排名前4名)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至少1项,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3万元以上;或主持有重要价值的横向科研项目,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4415前:申请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上报材料及要求(附件2)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附院、临床医学院审核。

22014415-30日:各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交医政学院公共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到会委员应至少为全体分委员会委员的2/3,获到会委员半数及以上赞成票者作为通过。

32014530前:研究生院审查公共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并组织校外同行专家(一般为3名)进行评审,获2人及以上同意者进入下一程序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通过公共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及校外专家盲审的申请者进行审核, 到会委员应至少为全体委员的2/3,获到会委员2/3及以上赞成票者作为正式通过。通过审核者须经校内公示,无异议者即获得博导任职资格;

三、跨学科申请人文医学博导任职资格的条件及审核程序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第6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九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须按照《2014年人文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上报材料及要求》(附件2)自备各种材料复印件,以备查用

2各单位和学科应根据人文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相关意见填在《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中相应位置

3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未能及时发现,已取得导师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撤消,通报批评,并在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4请各单位于2014415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报送至公共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分委会须于2014430之前将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的博士生导师申报材料(见附件2)和附件3及其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5咨询电话:025-86862021E-mailcchen@njmu.edu.cn,传真:025-86862021,联系人:陈丞、柯巧。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请表

22014年人文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上报材料及要求

32014年人文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附件.rar 

 

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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