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者:柯巧发布时间:2018-11-07浏览次数:1907

    为建立一支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博士后科研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博士后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类型及基本标准

    (一)进站考核

    研究生院或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考核,确定是否同意招收。

    (二)开题报告

    博士后进站3个月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可在进站考核环节同时进行,由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评议小组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切实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评议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仍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退站处理。

    (三)中期考核

    为了检查、督促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博士后进站第12-15个月内应完成中期考核,由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工作小组负责。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超过3个月没有完成中期考核者给予退站处理。

    1. 合格等级的基本条件:

根据《工作协议》及本人开题报告所列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工作能力及个人表现得到合作导师、所在学院的认可。

    2. 优秀等级的基本条件:

根据《工作协议》及本人开题报告所列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工作努力,得到合作导师、所在学院的高度评价。在站期间以南京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如: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科研论著、出版学术著作或本人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等。

    (四)阶段性考核

    博士后提出延期申请后还须参加阶段性考核。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并上报研究生院批准。对阶段性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准予延期至多1年。

    (五)出站考核

    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参加出站考核,以报告会形式进行,由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出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出站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给予退站处理。

    1. 合格等级应达到博士后期满出站要求。

    2. 优秀等级应达到博士后期满出站要求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著。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进站考核

    申请者参加进站考核面试。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须为单数)组成面试专家小组,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小组成员应有不少于2位校外专家。申请者拟合作导师可以作为面试专家。专家小组形成考核意见,确定是否同意申请者进站,组长签字确认。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及《进站面试考核表》上报研究生院。

    (二)开题报告

    博士后一般应将《开题报告》提前数天送交评议小组专家。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聘请5-7名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合作导师任组长。

举行开题报告会。博士后在会上作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提问和评议,形成书面意见。《开题报告》一式三份,一份博士后本人保存,一份交至所在学院,一份交研究生院归档并备案。

    (三)中期考核

    博士后一般应将《中期考核表》提前数天送交评议小组专家。中期考核评议小组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聘请3-5名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合作导师任组长。

举行中期考核报告会。博士后在会上作中期考核报告,评议小组提问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并形成书面意见。《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一份博士后本人保存,一份交至所在学院,一份交研究生院归档并备案。

    (四)阶段性考核

    博士后个人申请,填写《延期出站申请表》并申请阶段性考核。各学院工作小组组织3-5名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举行阶段性考核报告会。博士后在会上就在站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成果、延期出站的理由做全面汇报。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及《延期出站申请报》上报研究生院。

    (五)出站考核

    1. 个人申请。博士后出站考核一般在出站前1-2月左右进行。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出站考核表》、《博士后在站期间各项科研成果登记表》和《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2. 汇报考核。各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须为单数)成立博士后出站考核委员会,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考核委员会应有不少于2位校外专家。举行出站考核报告会。博士后就进站以来的工作情况及研究成果向出站考核委员会做全面汇报。合作导师须到会介绍情况,如合作导师因出国等原因无法出席博士后出站考评会议,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到会介绍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情况。

    3. 确定结果。考核委员会根据出站相关要求,结合博士后个人科研教学及汇报情况,对其研究工作做出总体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4. 各学院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与相关资料一同上报研究生院。

    三、其他

    1. 各流动站可根据学科特点,制订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具体考核标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 联合博士后的各项考核主要在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进行。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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