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秀兰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3457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创新计划旨在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原则上,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所有项目为“省立校助”,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执行。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申报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的指标详见附件1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对象为2023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评审程序为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青岛临床医学院、四附院,需要将申报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兼顾到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的人数比例与项目数均衡。推荐项目确定,须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报送至研究生院。学院申报材料须于20243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拟立项的申报书提交电子PDF版,其中学校盖章部分可空,由研究生院统一盖章。命名规则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1:科研CX10312南京医科大学1002临床医学-学博***;例2:实践CX10312南京医科大学1051临床医学-专硕***)。

 2.拟立项名单的汇总表Excel,命名规则:CX学院名称+立项数。

 三、其他

 学位办电话:025-86869227邮箱:xuewei@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35

                    

                  

附件:

1.苏学位办函〔2024〕4号.doc

2.202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指标分配.xlsx

3.附表.rar             


版权所有:©2018 南京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