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研究生国际交流合作资助项目介绍

发布者:张玲玲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次数:25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项目简介: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促进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项目经费由学校拨款,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

项目类别和期限:

1. 学术会议: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南京医科大学名义撰写的科研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在境外召开的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所接受,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做口头报告或宣读论文。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天。

2. 联合培养:赴国(境)外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学习、从事与导师研究方向基本一致的科学研究工作、攻读双学位(须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等。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 312 个月,即最短 3 个月,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如确因项目研究需要延长联合培养期限,须先办理学籍异动“延长学习年限”相关手续。

资助对象:

1. 学术会议: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学术会议资助。如临床和口腔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并获批资助,须不得影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 联合培养: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外),重点资助博士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联合培养资助。

资助内容和经费:

1. 学术会议: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会议注册费等。总资助设最高限额:欧美及澳洲国家最高限额 15000 元;亚洲国家最高限额 8000 元;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 5000 元,超额部分自理。

2. 联合培养:资助每生每月 6000 元,最多资助 12个月,并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设最高限额:欧美及澳洲国家最高限额 15000 元,亚洲国家最高限额 8000 元,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 5000 元,超额部分自理。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所有科目无补考或不及格情况,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3. 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对出国(境)人员的相关要求。

4. 申请联合培养时,研究生原则上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已进入基本学习年限最后一学期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予申请联合培养类型。

5. 申请联合培养时,应已获得拟培养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 申请项目时,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距预计毕业时间应不得少于一个月。

7. 以下人员申请不予受理:(1)处于延期阶段的研究生;(2)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人员及国际研究生。

选拔办法:

1.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二级培养单位选拔,学校审核,择优批准”的方式进行选拔。

3. 联合培养实行签订协议书制度。研究生在派出前,应签订协议书,导师作为担保人。

其他内容:资助经费发放、申请及审批流程、派出与管理等详细内容,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国际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2023版)https://yjsy.njmu.edu.cn/2024/0306/c19742a257021/page.htm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项目简介:

遵循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留学身份及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选拔对象:

1.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2.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申报时间:

攻博基本上在3月正式申报;联培博士基本在5月正式申报。

2024年申报通知:

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国际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s://yjsy.njmu.edu.cn/2024/0321/c19742a258191/page.htm 

更多相关内容:

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国际教育—国际交流合作—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yjsy.njmu.edu.cn/2024/0321/c19742a258196/page.htm (来源于国家留学网)

 

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项目简介: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是由省财政专项拨款、省教育厅牵头管理、面向社会各行业的公费出国留学项目,担负着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高层次人才专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任务。

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资助期限和留学国别:

期限为6-12 个月。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

2024年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1. 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出国留学人员,且在有效期内,或享受上述资助两次及以上的人员。

2. 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时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 3 年内不得申报。2019 年度、2020 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因疫情原因书面申请放弃本奖学金资格或到期未派出的录取人员除外。

3. 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信息行为的。

4. 2024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

2024年申报通知:

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国际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南京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通知https://yjsy.njmu.edu.cn/2024/0321/c19742a258213/page.htm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6869235

邮箱:pyb@njmu.edu.cn

地址:江宁校区德馨楼A219


版权所有:©2018 南京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