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位学员: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因涉及到学位课程、学位英语及综合考试成绩的4年有效期问题,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要求,现对4年有效期做进一步说明:“有效期为4年”是指从学习研究生学位课程,或参加国家学位英语或综合课考试合格开始(以时间在前者为准)至学位论文答辩结束所经历的时间期限。
根据上述“有效期”的规定,并结合对2009年度申请导师的学员资格审查,做如下通知:
1、2005年及2005年之前进入学位课程学习的学员,学位课程已到期,如在2010年或2010年之后申请答辩,需重修学分(名单见
附件一.xls)。

2、2006年进入学位课程学习及2006年通过英语、综合考试的学员,需在2010年进行答辩,如果2010年不能完成答辩,需重修学分或重新参加英语、综合考试(名单见
附件二.xls)。

3、课程重修程序
(1)提交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及研究生课程班成绩单复印件
(3)申请表在11月6日之前交研究生处2号教学楼249室
研究生处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