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部门职责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的工作要求,全面负责研究生教育与博士后管理工作,对二级培养单位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考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与工作要求,编制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负责研究生教育制度建设。

2.编制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制定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

3.制定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培养和学籍管理。

4.统筹推进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工作。

5.负责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检查及评估。

6.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负责导师遴选、资格认定、业务培训、导师双选及聘期考核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培养中的产学研用合作,负责产业教授选聘、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及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

8.统筹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负责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及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境外交流访学和联合培养项目。

9.统筹管理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经费使用。

10.承担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责。

11.负责博士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国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秘书处工作。

  

  下设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下设岗位职责

下设科室

岗位职责

招生办公室

1.履行招生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开展招生政策研究。

2.制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管理办法及指标分配办法,负责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3.编制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4.负责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硕学员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

6.负责各类研究生招考考点考务及命题、评卷等工作。

7.负责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8.负责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9.受理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10.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

培养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培养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的制定与执行。

2.负责研究生学籍信息管理。

3.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及教学大纲。

4.负责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管理。

5.负责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建设。

6.负责研究生学位课程与成绩管理。

7.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导师双选、聘期考核及评优推荐等工作。

8.负责研究生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与管理。

9.负责临床(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接轨培养管理,组织专项检查和技能竞赛。

10.负责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及研究生境外交流访学和联合培养。

11.负责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运营和维护。

12.负责研究生培养相关经费管理。

13.负责全国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秘书处及SPOC课程建设运营。

学位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政策制定与执行。

2.负责研究生毕业审核等工作。

3.组织学位论文预评审、预答辩、盲审及答辩工作。

4.受理学位申请,管理学位授予信息。

5.负责优秀学位论文组织评选、推荐申报。

6.负责上级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学位类档案管理。

8.组织省级科研创新项目申报。

9.负责产业教授选聘、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及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博士后、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工作站管理。

11.履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指导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遴选换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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