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2-11浏览次数:7017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加强学科和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2011年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导师遴选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依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组织201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二)审核新增导师,应从学校学科建设的全局出发,遵守有利于巩固和加强现有学位授权点、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原则。

(三)遵循按需设岗、坚持标准、择优聘任、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新一轮遴选,使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与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发展的目标适应。

(四)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一)

三、遴选程序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

1、申请人通过学科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导师申报材料;

2、学院(附属医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一审查材料并予以初审;

4、研究生处审查个人申请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组织校外同行专家盲审(2009年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者除外)及公开答辩;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科学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

1、申请人通过学科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导师申报材料;

2、学院(附属医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一审查材料并予以初审;

4、研究生处审查个人申请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硕士生导师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附院)于2011220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分委会须于2011225之前将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的导师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二)和汇总表(附件四,包括电子版)一并报校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2、有关材料可从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njmu.edu.cn)中的导师通知/公告下载。 咨询电话:86862864EMAILbsh@njmu.edu.cn联系人:刘继永,岳国峰

 

附件:一、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

二、201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三、申报导师资格材料封面

四、2011年导师申报情况汇总表

五、科学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

六、科学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

七、引进人才博导资格认定申请表

导师申报附件.rar

  

一一年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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