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者:乐欢发布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16735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优秀生源经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特设立南京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第一条适用对象

本校注册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第二条奖学金设置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为:

一等新生奖学金10000元;

二等新生奖学金6000元;

三等新生奖学金3000元;

专项奖学金24000元(每年奖励8000元,三年共24000元)。

第三条获奖条件

1、一等新生奖学金:在推荐学校(含本校)本科综合成绩排名前2%(含2%)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2、二等新生奖学金:在推荐学校(含本校)本科综合成绩排名2%至5%(含5%)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3、三等新生奖学金:在推荐学校(含本校)本科综合成绩排名5%之后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评定说明:上述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对于排名人数低于50人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得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的学生可获得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他学生可获得三等新生奖学金。

4、专项奖学金:基础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取的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不可与以上其他等级新生奖学金重复奖励)

第四条奖学金发放管理

新生报到注册后,研究生院根据奖励标准拟定当年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将审定后的获奖名单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核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专项经费发放。

凡是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中途退学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资格并退回已发放的奖励。

第五条附则

  1. 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5年录取的研究生开始实施。


版权所有:©2018 南京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