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周倩慧发布时间:2020-02-06浏览次数:2260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2020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期限为两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0年度计划资助400人。

2.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0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3.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0年度计划资助150人。

4. 香江学者计划: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0年度计划资助60人。

5.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20年度计划资助30人。

6.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国家资助标准为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2020度计划资助45人。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1. 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按《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关于调整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content/details50_831.html相关要求执行。

2. 以上所有项目取消纸质的报送项目《申请表》上不再要求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三、申请时间

项目名称

批次

申请时间

引进项目

1

115915

2

派出项目

 

115415

学术交流项目

1

1151031

2

3

香江学者计划

 

1月底415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月底415

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

 

31425

四、注意事项

1. 以上六大交流项目,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其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南》,或联系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pdf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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