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校团委: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号)、《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在我校研究生中开展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
二、评选标准及人数分配
(1)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评选标准为:
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
②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获得过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
③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⑤“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研究生会主要干部,任期一年以上,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⑥省级三好学生要求在在读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三好学生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⑦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2)本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不能参评。
(3)评选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4名,“校级三好学生”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共145名(其中含校研究生会5名,由校共青团委、研究生院党委负责评审推荐)。
(4)各校级参评单位参评校三好、校优干名额如下(共145人):
校级参评单位 | 名额 |
基础医学院 | 1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38 |
公共卫生学院 | 10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2 |
口腔医学院 | 9 |
护理学院 | 2 |
医政学院 | 2 |
药学院 | 5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8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7 |
儿科学院 | 3 |
医学影像学院 | 1 |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5 |
杭州医院 | 2 |
附属苏州医院 | 2 |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 2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4 |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 1 |
附属逸夫医院 | 1 |
金陵临床医学院 | 2 |
无锡临床医学院 | 5 |
常州临床医学院 | 2 |
参与校级差额单位 | 4 |
校研究生会 | 5 |
其中,参与校级差额单位包括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康复医学院、连云港临床医学院、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附属江宁医院、青岛临床医学院、上海松江医院,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参与校级差额单位 | 名额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1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康复医学院 | 0-1 |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 0-1 |
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 | 0-1 |
附属江宁医院 | 0-1 |
青岛临床医学院 | 0-1 |
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 | 0-1 |
(6)各校级参评单位需在以上145名同学中推荐至少8名同学接受评审组专家审核和投票,推荐单位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意见栏中明确推荐类别,最终选拔出4名同学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其中至少1人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为省级三好学生,至少1人为硕士研究生、1人为博士研究生。
参加“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差额评选的推荐名额分配为第一临床医学院最多可推荐2人,其余校级参评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
(7)相关说明:
①除校研究生会,其余参评单位的研究生申报及参评单位的审核推荐均需在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操作。研究生线上申报时间为4月24日-4月29日,首先完善【科研管理】各项内容,导师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研工管理】荣誉称号申请中进行申报。拟参评“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务必保证同时申报“校级三好学生”或者“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②请各参评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在5月6日前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研工模块下,学生奖惩管理菜单中荣誉称号审核模块中“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网上审核推荐工作。
③“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员名额含在“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中。
④校研究生会申报和推荐流程依据传统纸质申报审核流程进行,下载下述附件1-4进行申报工作。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应在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各校级参评单位自行制定评选细则。经各参评单位党政领导审核后,操作人员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
四、研究生院将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
五、本项评选工作联系人:研究生院 朱苏苏;联系电话:025-86869228
附件: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统计表(校研究生会).xls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统计表(校研究生会).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