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苏苏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18596

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20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评选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201820192020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参照标准统一发放,20182019级研究生由各学院自拟评选办法,研究生院负责最终审核。

二、相关说明

1.奖励额度及获奖比例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3.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条件是:硕博连续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条件是:推免生;七年制转段5+3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按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首考成绩计算平均绩点排序,取所在专业的前20%。

三、20182019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

二级培养单位

2018级名额分配表

学硕

专硕

博士

基础医学院

23

0

6

第一临床医学院

30

46

14

公共卫生学院

11

7

6

第四临床医学院

5

23

4

口腔医学院

4

14

2

药学院

5

4

1

第二临床医学院

3

13

2

第三临床医学院

4

10

2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8

0

5

附属逸夫医院

1

2

2

医政学院

3

0

护理学院

1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2

0

金陵临床医学院

2

5

常州临床医学院

3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5

0

附属苏州医院

4

0

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

0

0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1

3

0

鼓楼临床医学院

2

7

1

附属江宁医院

0

1

0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0

1

0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0

3

0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0

1

0

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

0

1

0

无锡临床医学院

2

11

0

总计

108

167

45

 


二级培养单位

2019级名额分配标表

学硕

专硕

博士

基础医学院

25

0

7

第一临床医学院

25

36

21

公共卫生学院

14

8

6

第四临床医学院

3

14

4

口腔医学院

4

15

3

药学院

5

6

2

第二临床医学院

2

13

2

医政学院

3

0

4

护理学院

1

6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2

0

康复医学院

1

2

附属逸夫医院

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0

常州临床医学院

2

4

附属苏州医院

4

金陵临床医学院

5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3

0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

4

0

第三临床医学院

3

10

2

儿科学院

2

12

3

医学影像学院

0

8

1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10

0

4

青岛临床医学院

0

1

0

鼓楼临床医学院

1

7

1

附属江宁医院

0

1

0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0

3

0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0

4

0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0

1

0

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

0

1

0

无锡临床医学院

2

10

1

总计

108

180

61

 

说明:

医政学院2018级博士、2019级博士;

护理学院2018级博士、2019级博士;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博士、2019级博士;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2018级博士、2019级博士;

附属逸夫医院2018级博士、2019级博士;

金陵临床医学院2018级博士、2018级学硕、2019级博士、2019级学硕;

常州临床医学院2018级博士、2018级学硕、2019级博士、2019级学硕;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级学硕;

附属苏州医院2018级学硕、2019级博士、2019级学硕;

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2018级学硕;

康复学院2019级博士;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2019级学硕

表现突出者,学院可各推荐1人作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候选,研究生院根据推荐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其他各学院两个年级、三类学生的推荐名额不得打通使用。

四、评审日程安排:

  1.9月16-212018级、2019级硕士及博士拟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步骤为: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科研管理】模块信息完善工作(第一步),并提交导师审核(第二步)。导师审核完成【科研管理】信息后(第三步),研究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栏目,按要求完成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第四步),提交导师审核(第五步),导师完成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提交二级培养单位(第六步)。

  2.10月13日前,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按照指定名额分配,点击审核,提交学校审核。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审核材料,二级培养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中午12:0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10月1312:00前,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并填写《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标准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逾期不报,视作该单位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为零。

   研究生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撤回已获得的奖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严格要求,按评审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审核上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真正具有榜样表率作用的优秀研究生。


附件: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联系人: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朱苏苏 86869228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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