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激发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现将2020年度研究生 “扬子江药业奖学金” “光一奖学金”“先声励志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七年制转段“5+2”研究生)。
(二)奖励额度
“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奖励名额为25名,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
“光一奖学金”奖励名额为50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先声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为30名,奖励金额为6000元/人。
“正大天晴助学金”奖励名额为20名,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
(三)评选标准及条件
各专项奖助学金评选以“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原则,要求获得者爱国爱民爱集体、尊老爱幼孝父母、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各专项奖助学金原则上在学制内曾获得过学业一等奖学金(含本学年,协议特殊约定的除外)的在校生中产生。
“先声励志奖学金”除以上要求外,同时具备家庭贫困(要求提供2019年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盖有民政局公章的个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或学制内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出具个人特殊情况书面证明),所在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本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少于5人(含5人),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适当放宽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二等。
“正大天晴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及港澳台学生。
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助学金评审条例》,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拟评选细则,研究生院负责最终审核。
(四)名额分配和评定方法
表1: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分配名额(25名)
二级培养单位 | 基础 | 一临 | 二临 | 三临 | 四临 | 公卫 | 口腔 | 生殖 | 医政 | 马院 | 药学 | 护理 | 工信 | 江宁 | 鼓楼 | 金陵 | 逸夫 | 儿科 | 影像 | 康复 | 宁外附院 |
名额 | 2 | 7 | 1 | 1 | 2 | 2 | 2 | 1 | 1 | 0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3 |
表2: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光一奖学金分配名额(50名)
二级培养单位 | 基础 | 一临 | 二临 | 三临 | 四临 | 公卫 | 口腔 | 生殖 | 医政 | 马院 | 药学 | 护理 | 工信 | 江宁 | 鼓楼 | 金陵 | 逸夫 | 儿科 | 影像 | 康复 | 宁外附院 |
名额 | 4 | 13 | 2 | 2 | 4 | 4 | 3 | 2 | 0 | 1 | 1 | 1 | 1 | 1 | 1 | 0 | 0 | 2 | 1 | 1 | 6 |
表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先声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30名)
二级培养单位 | 基础 | 一临 | 二临 | 三临 | 四临 | 公卫 | 口腔 | 生殖 | 医政 | 马院 | 药学 | 护理 | 工信 | 江宁 | 鼓楼 | 金陵 | 逸夫 | 儿科 | 影像 | 康复 | 宁外附院 |
名额 | 3 | 7 | 2 | 2 | 2 | 2 | 2 | 1 | 1 | 0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1 | 0 | 4 |
表4: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正大天晴助学金分配名额(20名)
二级培养单位 | 基础 | 一临 | 二临 | 三临 | 四临 | 公卫 | 口腔 | 生殖 | 医政 | 马院 | 药学 | 护理 | 工信 | 江宁 | 鼓楼 | 金陵 | 逸夫 | 儿科 | 影像 | 康复 | 宁外附院 |
名额 | 2 | 4 | 1 | 1 | 2 | 1 | 1 | 1 | 0 | 0 | 1 | 1 | 0 | 0 | 1 | 0 | 1 | 1 | 0 | 0 | 2 |
表5:外地附属医院专项奖助学金(扬子江、光一、先声、正大天晴)推荐名额
二级培养单位 | 无锡临床医学院 | 常州临床医学院 | 苏州 | 淮安 一院 | 杭州 一院 | 上海一院 | 青岛 | 上海 十院 | 上海松江 | 连云港 | 上海东方 |
名额 | 4 | 2 | 2 | 1 | 2 | 1 | 0-1 | 2 | 0-1 | 0-1 | 0-1 |
(五)申报步骤及评审日程
1、10月9日前,所有申报学生和导师要完成以下步骤:学生完善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科研管理】模块信息(第一步),并提交导师审核(第二步),导师审核完成【科研管理】信息后(第三步,如果科研管理模块内容导师已审核,则忽略前三步,直接进入第四步),研究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专项奖学金】中勾选拟申报奖学金,按要求完成申请(第四步),提交导师审核(第五步),导师完成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提交二级培养单位(第六步)。
2、11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各专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按照指定名额分配,完成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外地附属医院研究生的推荐人员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出各专项奖助学金获得者。
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按名额要求推荐获奖同学,务必确认好推荐奖项,如推荐人数超出所评奖项分配名额,或全部降级参评,或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相关说明
1、研究生在系统内,扬子江、光一、先声励志、正大天晴四项奖助学金只可申报一项;
2、研究生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撤回已获得的奖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严格要求,按评审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上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真正具有榜样表率作用的优秀研究生。
3、本项评选工作联系人:
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朱苏苏 联系电话:025-86869228。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