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完善我校研究奖助政策体系,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水平,做好我校研究生困难生资助工作,现进行2020年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
一、研究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3.遇有突发性灾害、灾难,导致父母双方或一方伤亡,造成家庭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业者。如:父母双方或一方突患重大疾病;父母双方或一方遇有重大车祸造成伤亡者;家庭发生重大事故,财产损失惨重者;发生洪涝灾害、重大旱灾造成颗粒无收无家可归者。
4.学生本人因重大疾病住院或治疗等花费较多者。
5.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者。
6.家庭发生临时特殊困难急需帮助者。
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为一年度一认定,认定流程实行网上认定,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导师审核后,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根据申请人填报情况进行困难等级认定,10月3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操作详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操作使用说明》(附件)
三、研究生的专项助学金申请、学费减免及学费缓交的网上“绿色通道”等均是面向完成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生网上认定的研究生开放,请研究生务必真实填报个人家庭情况,导师与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
联系人: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朱苏苏
联系电话:025-86869228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