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 2021 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2019 、2020 、2021 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日制研究生。
二、相关说明
1.奖励额度及获奖比例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其它研究生奖助学金。
3. 2021 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参照标准统一发放。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条件是:硕博连续生(含直博生)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条件是:推免生;5+3 转段至研究生的,按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首考成绩计算平均绩点排序,取所在专业前 20%的学生。
4.2019 、2020 级研究生由单位自拟评选办法,研究生院负责最终审核。
三、 2019 、2020 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
2019 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党委直管单位 2019 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 表格中数据不定数的, 表达为“A-B”, A 为确定名额, 另可推荐1个作为差额。
2020 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党委直管单位 2020 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 表格中数据不定数的, 表达为“A-B”, A 为确定名额, 另可推荐1个作为差额。
四、评审日程安排:
1.10 月 9 日前, 2019 级、2020 级研究生拟申报一等学业奖学 金者完成申报, 具体操作步骤为: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科研 管理】模块信息完善工作(第一步) ,并提交导师审核(第二步) 。导师审核完成【科研管理】信息后(第三步) ,研究生在【研工 管理-奖学金申请】栏目,按要求完成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第四 步) ,提交导师审核(第五步) ,导师完成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提交二级培养单位(第六步) 。
2.10 月 15 日前,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按照指定名额分配,点击审核,提交学校审核。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审核材料,二级培养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 10 月 15 日 12:0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10 月 15 日 12:00 前,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2021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并填写《2021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 (标准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电子件请发送邮箱ygb@njmu.edu.cn,纸质件请盖章后交 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德馨楼 A225)。逾期不报,视作该单位 2021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为 零。
4.10 月 15 日 12:00 前,二级培养单位向研工部提交本单位 2021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电子件请发送邮箱
ygb@njmu.edu.cn,纸质件请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德馨楼 A225)。
研究生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奖助学金的 参评资格,撤回已获得的奖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导师作 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严格要求,按评审程序 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审核上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真正具有榜样表率作用的优秀研究生。
联系人: 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朱苏苏 86869228
附件:2021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取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研究生工作部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