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激发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现将2021年研究生“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先声励志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康缘奖学金”“奥赛康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六项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额度
“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先声励志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康缘奖学金”: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七年制转段“5+2”研究生)。(具体人数及额度见附表1)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药学[含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学(专业学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名额: 15名
奖励标准: 5000元/人
“奥赛康奖学金”: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七年制转段“5+2”研究生):
一等奖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2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人民币。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各专项奖助学金评选以“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原则,要求获得者热爱爱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先声励志奖学金”除以上要求外,同时具备家庭贫困(要求提供2021年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盖有民政局公章的个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或学制内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出具个人特殊情况书面证明);所在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本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少于5人(含5人),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适当放宽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二等。
“正大天晴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及港澳台学生。
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助学金评审条例》,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拟评选细则,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最终审核。
三、名额分配和评定方法
“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先声励志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康缘奖学金”:
名额分配方案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 “扬子江药业奖学金”等四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根据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数,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药学院8-9人,基础医学院3人,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2人,其余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分别推荐0-1名候选人,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并报苏州工业园区。
“奥赛康奖学金”:
名额分配方案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奥赛康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申报步骤及评审日程
1.10月28日前,学生申报,导师审核。申报学生和导师完成以下步骤:第一步,学生完善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科研管理】模块信息;第二步,提交导师审核;第三步,导师审核【科研管理】信息(如果科研管理模块内容导师已审核,则忽略前三步,直接进入第四步);第四步,研究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专项奖学金】中勾选拟申报奖学金,按要求完成申请;第五步,提交导师审核,第六步,导师完成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提交二级培养单位。
2.11月8日前,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评审。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审核材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按照指定名额分配,完成审核和推荐,提交研究生工作部。二级培养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中午12:00。
3.11月中旬,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4.11月底完成评审。
五、评选相关说明
1.为提高研究生获奖面,研究生各专项奖助学金,本年度不可兼得;专项奖助学金与本年度国家奖学金也不可兼得;曾获得过的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报同一类别的专项奖学金;曾参评过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的申报材料不得用于本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审。
2.研究生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撤回已获得的奖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严格要求,按评审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上报;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真正具有榜样表率作用的优秀研究生。
3.本项评选工作联系人:
研究生工作部 朱苏苏、施广楠,联系电话:025-86869228。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扬子江药业奖学金”等六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奥赛康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扬子江药业奖学金”等四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院系 | 扬子江(25名)4000 | 先声励志(30名)6000 | 正大天晴(20名)4000 | 康缘(10名)5000 | 名额总计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 | 2 | 1 | 0 | 4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 | 2 | 2 | 1 | 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6 | 7 | 4 | 1 | 18 |
儿科学院 | 1 | 1 | 1 | 1 | 4 |
附属逸夫医院 | 0 | 0 | 1 | 0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2 | 2 | 2 | 8 |
护理学院 | 0 | 0 | 1 | 1 | 2 |
基础医学院 | 2 | 3 | 2 | 0 | 7 |
康复医学院 | 0 | 0 | 1 | 0 | 1 |
口腔医学院 | 2 | 2 | 0 | 0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0 | 0 | 1 | 1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1 | 0 | 0 | 0 | 1 |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1 | 1 | 0 | 1 | 3 |
药学院 | 1 | 1 | 1 | 0 | 3 |
医学影像学院 | 0 | 1 | 0 | 1 | 2 |
医政学院 | 1 | 0 | 0 | 0 | 1 |
研院党委直管单位 | 6 | 8 | 4 | 1 | 19 |
总计 | 25 | 30 | 20 | 10 | 85 |
研究生院党委直属单位 |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 | 1 | 1 | 0 | 3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1 | 0 | 1 | 0 | 2 |
金陵临床医学院 | 0 | 1 | 0 | 0 | 1 |
常州临床医学院 | 1 | 1 | 0 | 0 | 2 |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 0 | 1 | 0 | 0 | 1 |
附属苏州医院 | 1 | 1 | 0 | 0 | 2 |
无锡临床医学院 | 1 | 1 | 1 | 0 | 3 |
姑苏学院 | 1 | 2 | 1 | 1 | 5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 |||||
青岛临床医学院 | |||||
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 | |||||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
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 | |||||
附属江宁医院 | |||||
附属苏州科技城医院 | |||||
研院党委直管单位总计 | 6 | 8 | 4 | 1 | 19 |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奥赛康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院系 | 名额 |
基础医学院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6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3 |
口腔医学院 | 2 |
医政学院 | 1 |
药学院 | 1 |
护理学院 | 1 |
儿科学院 | 1 |
附属逸夫医院 | 1 |
康复医学院 | 1 |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1 |
医学影像学院 | 1 |
研院党委直管单位 | 6 |
总计 | 30 |
备注:研院党委直属单位的6个名额中,第三临床医学院和无锡临床医学院各1个名额,其余各二级培养单位(含鼓楼临床医学院、金陵临床医学院、常州临床医学院、附属淮安第一医院、附属苏州医院、附属苏州科技城医院、姑苏学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临床医学院、青岛临床医学院、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附属江宁医院)共4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