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神经病学研究生的培养,侯熙德教授神经病学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侯熙德奖学金”,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侯熙德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条例》,现将2021年度研究生“侯熙德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南京医科大学品学兼优的神经病学全日制研究生(含七年制5+2)
奖励名额:5名
奖励标准:1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可兼评本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神经病学专业人数,推荐名额分配如下:一临2人,四临3人,其余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推荐0-1名候选人,由研究生工作部初审后,报“侯熙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日程及要求
1.10月28日前,学生申报,导师审核。申报学生和导师完成以下步骤:第一步,学生完善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科研管理】模块信息;第二步,提交导师审核;第三步,导师审核【科研管理】信息(如果科研管理模块内容导师已审核,则忽略前三步,直接进入第四步);第四步,研究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专项奖学金】中勾选拟申报奖学金,按要求完成申请;第五步,提交导师审核,第六步,导师完成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提交二级培养单位。
2.11月8日前,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评审。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审核材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按照指定名额分配,完成审核和推荐,提交研究生工作部。二级培养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中午12:00。
3.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广泛动员和宣传,要求研究生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严格要求,按评审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上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侯熙德”奖学金在选树优秀的神经病学研究生,促进神经病学学科发展进步中的作用。
本项评选工作联系人:
研究生工作部 朱苏苏、施广楠,联系电话:025-86869228。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