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学员联系导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丞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33431

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及同等学力申硕学员

现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学员联系导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联系导师条件:

1.完成我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且各科成绩合格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请关注2024年2月底3月初本网站学位课程学习报名通知。

联系导师工作时间安排

1.上传材料:9月14日-10月13日

12019级之后学员直接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95.181.96/gmis5/home/stulogin

22019(含)之前的学员于919日24:00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学号申请92012:00查看本通知发布学号,使用学号及初始密码(出生日期8位数,如19910101)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95.181.96/gmis5/home/stulogin


(3上传材料操作路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管理师生互选资格申请

4上传材料清单(全部为.pdf格式) 

A. 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2020级(含)之后学员无需上传;

B. 国家统考外国语成绩截屏(如下图):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

C. 学科综合考试科目成绩截屏:

国家统考科目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

学校自命题科目查询网址:

2020年(含)之后http://yjszs.njmu.edu.cn/tdxlrysqssxw/list.htm

2019http://yjszs.njmu.edu.cn/2019/0728/c10404a151966/page.htm

2018http://yjsy.njmu.edu.cn/2018/0807/c10776a137168/page.htm

2. 师生互选9月18日-10月17日

1师生互选操作路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

2缴费:第二阶段学费标准为10000。材料审核通过的学员按上述路径缴费,电子票据获得方式请关注缴费网站说明。

3师生互选

    A.学员:在列表中选择一位导师,该导师在系统中确认后视为互选成功。1017日(含)前,学员未选择导师或导师未确认均视为互选不成功,学员不能进入后续培养环节。建议学员在选择后主动提醒导师登录系统按照下述步骤进行确认。

    B.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培养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进行确认。

  

    C.二级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师生互选管理—师生互选审核。

注意事项:

1凡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联系导师手续的学员,其导师带教关系不予承认。

2. 学员应密切结合本人从事专业联系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课题研究。鼓励学员回原单位完成课题,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学员申请学位专业与导师从事专业须一致。申请学术学位的学员可选择除专业学位硕导以外的其他类型导师;申请专业学位的学员可选择所有导师。导师相关信息可查阅导师风采http://202.195.181.96/gmis5/dsfc/w_dsfc

3.学员应仔细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jmu.edu.cn培养和学位版块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宿舍紧张,需要在我校进行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的学员自行解决住宿

5.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培养经费发放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咨询,联系人:臧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9226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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