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抗战时期更名为国立江苏医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
学校建有江宁校区、五台校区和常州校区(筹),校本部有教职工2000多人。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7人(含工作站),美国国家医学院外籍院士1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3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0余人次。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其中,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3个。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学位授权点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文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4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四期)6个。在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整体实力稳中有进;13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设有19个学院(含一个独立设置二级学院),拥有25个本科专业,3 个本(硕)博贯通培养专业方向,3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方向,在校学生总数近2万人。学校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全校专业总数近八成,建有一大批国家级教学平台和课程资源,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一等奖1项)。学校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广受社会各界好评,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国内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学校建有生殖医学与子代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环境与人类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肿瘤个体化医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30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拥有国内一流的医学模拟教育中心和江苏省医药动物实验基地,建有省内唯一的省级卫生政策智库—江苏省健康研究院。学校积极面向生命健康领域的国家重大需求,组建了基础科学中心、创新研究群体等重大科技创新团队;承担各类重大、重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近百项;代表性研究成果在《自然》《科学》等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获得了以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为代表的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与各级政府,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建立了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日本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一流学科、一流附属医院和一流办学条件,凝心聚力、统筹施策、开拓创新、改革攻坚,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双一流”医科大学。
二、招收学科
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三、招收类型
博士后类型 | 说明 | 培养管理 | ||
师资 博士后 | 校本部 师资博士后 | 指人事关系在学校且工作地点在学校的博士后人员(含天元师资博士后) | 学校统一考核管理,师资培养 | |
附院 师资博士后 | 指人事关系在学校而工作地点在附属医院的博士后人员 | |||
名城创新 博士后 | 人事关系和工作地点均在宁外附属医院 | |||
普通博士后 | 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不享受师资博士后待遇 | 学院考核管理 | ||
联合招收博士后 | 我校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 | 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考核管理 | ||
四、招聘条件
1.博士后的申请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申请师资博士后者近三年内学术成绩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排名第1)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5类及以上,以我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高水平期刊目录详见https://kjc.njmu.edu.cn/2022/1121/c18603a228892/page.psp);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3.天元博士后仅选拔培养本校拔尖创新人才,申请者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南医大校〔2023〕23 号)的相应条件。
4.本校博士毕业申请者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排名第1)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4类及以上,以我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考核通过后,可申请在其博士毕业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在站期限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并结合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表现及业绩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六、薪酬及其他待遇
1.年度总收入(在站2-6年均享受)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博士后工资及福利待遇(包含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社会保险及年金等),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博士后不同类型,享受相应待遇如下:
博士后类型 | 工作岗位 | 年度总收入 | 备注 | 叠加待遇 |
师资博士后 | 校本部 | ≥30万 | 在站2年内,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学校承担;对经批准延期的博士后,在站第3-6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合作导师与学校按照相关比例共同承担。 | 在年度总收入的基础上,入选“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家或江苏省资助叠加发放;如入选“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者,师资博士后在站两年总待遇90-110万元起。 |
附属医院 | ≥30万 | 工资及福利待遇均由医院承担。 | ||
姑苏学院、 泰州临床医学院、 常州医学中心、 无锡医学中心 | ≥40万 | 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相关学院承担。 | ||
普通博士后 | 校本部 | ≥22万 | 享受学校讲师待遇,在站2年内,工资及福利待遇所需费用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各承担50%;对经学校批准延期的普通博士后,在站第3-6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合作导师与学校按照相关比例共同承担。 | |
联合招收 博士后 | 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 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承担 | ||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倾斜政策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副高级特设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受聘职务后,可享受副教授的薪酬待遇(仍享受博士后其他待遇)。
3.科研绩效
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项目及产生的科研成果,按学校科研津贴发放相关规定享受科研津贴,与校内教师同等待遇。
4.专项科研经费
学校对经批准延期满一年的校本部师资博士后,给予其合作导师10万/年的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博士后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专项科研经费最高额度20万元,按相关文件执行。南医名城创新博士后另行规定。
5.优先留校(院)
学校对在站期间工作优秀的博士后优先留校(院);对符合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按人才引进政策直接予以引进。
6.申报项目
学校支持博士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
七、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
全年接受入站申请。申请者了解相关信息并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流动站设站学院。
2.资格审查及考核
(1)资格审查:流动站设站学院初审进站申请,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汇总至研究生院。
(2)进站考核等程序: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每年一般四次,初定3、6、9、12月)师资博士后申请者进站考核。流动站设站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普通博士后申请者进行进站考核。如申请者通过考核,即可启动进站及体检等程序,同时学校人事处启动调档程序。
3.报批及入职手续
研究生院将拟聘博士后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的,通知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全职博士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聘期任务和期满出站条件
1.博士后进站后须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书》,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共同拟定,协议中应明确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
2.博士后期满出站条件:
(1)完成《工作协议书》所确定的研究任务;
(2)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并通过出站考核。
九、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周老师,025-86869227;
电子邮箱:postdoctor@njmu.edu.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德馨楼A225
学院联系人:
学院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基础医学院 | 王老师 025-86869233 |
公共卫生学院 | 王老师 025-86868411 |
药学院 | 刘老师 025-86868472 |
护理学院 | 倪老师 025-86869556 |
医政学院 | 郭老师 025-86868590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夏老师 025-86869533 |
生殖医学与子代健康 全国重点实验室 | 张老师 025-8686950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王老师 025-6830535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柏老师 025-58509902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025-52271058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王老师 025-86862945 |
口腔医学院 | 朱老师 025-69593176 |
姑苏学院 | 车老师 0512-62364527 |
常州医学中心 | 史老师 0519-81087655 |
无锡医学中心 | 顾老师 0510-85351882 |
泰州临床医学院 | 高老师 0523-89890036 |
苏北临床医学研究院 | 卜老师 0517-84911327 |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 冯老师 18961325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