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和引导博士研究生接受更严格的科学训练,支持博士生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学校决定设立“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博士拔尖计划”),2023年度“博士拔尖计划”申报工作将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三年级以上、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三年级以上,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的。
2. 选题立论新颖,研究课题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科研成果已达到毕业、申请学位水平并有望进一步取得重要成果,已经符合毕业及学位条件的应届博士研究生优先申报。
3. 在学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4. 申请“博士拔尖计划”者不得同时申请“天元师资博士后”和“双优程序”。
二、申报流程
1. 个人递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向所在学院递交《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申请人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并推荐。
2. 学院审核
学院于2023年3月1日-3月10日统一汇总、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并填写《“博士拔尖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限报3人,其他二级培养单位限报1人。
3. 学校组织考核
研究生院组织成立考核评审小组,对申请人逐一考核,申请人需对博士阶段的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答辩。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 网上公示入选名单
考核通过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博士拔尖计划项目获得资助者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 025-86869227
电子邮箱:xuewei@njm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土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