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3〕5号)要求,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依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附件1)执行。
二、申报流程
(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的申报
研究生工作站由申请设站单位和江苏省高校联合申报。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1.6月20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附件2),申请设站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1份纸质版到学院,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交研究生院,同时要求报送PDF电子版。
2.6月30日前,学校审核设站单位申请资格,给予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分配平台账号。同时,申请设站单位和学院将申报材料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设站单位在平台(“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上传设站单位和高校共同审核盖章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PDF版本)和相关佐证材料。
3.7月7日前,学校在平台审核提交。
(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
1.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标准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请各学院严格审核。
2.设站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2),同时在设站单位和高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于6月25日前将《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信息表》(附件2)Excel电子版交至学位办。
三、相关要求
1.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是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情况,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精心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申报。并主动与合作单位联系,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积极配合申请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鼓励已建成的各级研究生示范基地、实践基地、共建联合实验室积极申报。
2.请学院会同申请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严格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初审并盖章,妥善管理研究生院分配的平台账号密码,协助申请单位按时上传材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相关材料,学校通过平台进行审核后完成上报。申报书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3.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限额:我校原则上申报数不超过30个,若申报数大于30,学校会进行遴选报送。
研究生院联系人:周老师,025-86869227;邮箱xuewei@njm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