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倩慧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1845

各学院、合作导师、在站及拟入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现就做好我校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

2.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

3.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

4.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

学校收取材料截止时间

学校审核上报截止时间

10月16日

10月26日 

11月2日

四、申报材料及工作要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申报端口开放前,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附件1)提前准备在申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请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积极履行导师职责,做好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学术把关工作;请各学院安排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做好部署动员,申报材料请务必按本通知时间安排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后期研究生院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管理人员及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系统管理层级逐级审核申报人资格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完成推荐并提交,在审核推荐截止日期前可逐级驳回修改再提交。

4.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博管办将适时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届时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


联系人:周倩慧

联系电话:025-86869227

联系邮箱:postdoctor@njmu.edu.cn


附件: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docx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7日


版权所有:©2018 南京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