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4〕5号)要求,开展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依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附件1)执行。
二、申报流程
(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的申报
研究生工作站由申请设站单位和江苏省高校联合申报。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1.6月20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附件2),申请设站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1份纸质版到学院,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交研究生院,同时要求报送PDF电子版。
2.6月30日前,学校审核设站单位申请资格,给予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分配平台账号。同时,申请设站单位和学院将申报材料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设站单位在平台(“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上传设站单位和高校共同审核盖章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PDF版本)和相关佐证材料。
3.7月7日前,学校在平台审核提交。
(二)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1.申报标准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请各学院严格审核。
2.设站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2),同时在设站单位和高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于6月25日前将《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表》(附件2)Excel电子版交至学位办。
三、相关要求
1.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是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情况,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精心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申报。并主动与合作单位联系,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积极配合申请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鼓励已建成的各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共建联合实验室积极申报。
2.请学院会同申请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严格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初审并盖章,妥善管理研究生院分配的平台账号密码,协助申请单位按时上传材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相关材料,学校通过平台进行审核后完成上报。申报书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3.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限额:我校原则上申报数不超过30个,若申报数大于30,学校会进行遴选报送。
研究生院联系人:周老师,025-86869227;邮箱zqhflying@njm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