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程序,现将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具体要求摘要列出,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负责对论文的学术创新性、内容合理性、表述规范性做严格审查,对科研方法的先进性、科研结果的科学性、采用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质询和把关。答辩人要全面详实且重点突出地汇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工作,实事求是地回答答辩委员会的质询,接受合理的建议并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一)预答辩委员会
预答辩委员会须由不少于5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至少有1名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参加。学位论文应提前交至预答辩委员会专家,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审查学位论文撰写是否清晰严谨、对研究成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对创新点的描述是否确切等,并提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进一步的修改意见,作出预答辩决议,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二)硕士答辩委员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包括不少于1名校外专家;
2.不超过1位论文评阅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
3.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须全程参加答辩;
4.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5.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6.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可随机抽检督查答辩现场。
(三)博士答辩委员会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包括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
2.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含有1名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3.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应全程参加答辩;
4.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5.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6.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可随机抽检督查答辩现场。
二、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一)答辩申请
研究生通过论文评阅后,须至少提前一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其中答辩委员会所有专家及秘书、专家单位信息为必填项。答辩地点精确到会议室,如申请线上答辩需填写会议平台名称及会议号。答辩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答辩公告”专栏公布。
(二)答辩材料准备
1.答辩申请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答辩申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答辩申请表”。
2.学位申请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页面下载一式两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修改相关信息。两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最后一页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研究生填写。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及修改情况表。要求在答辩前对预评审/预答辩、论文外审/盲审等前期评阅过程中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评分汇总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评分汇总表.xlsx)。评分表供答辩委员会专家评定答辩成绩,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填写评分汇总表,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5.科研记录及存档备案表。
6.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下载模板,彩色打印,由二级学院盖章。
7.答辩表决票。下载模板,由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盖章方为有效。
(三)答辩过程要求
1.答辩开始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导师、研究生姓名,委托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2.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包括简历、学位课程成绩、论文题目、学术水平及各方面的表现。
3.答辩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委员职责及相关注意事项(答辩秘书宣读内容见模板答辩秘书宣读内容参考模板.docx)。
4.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论文答辩。
5.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报告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博士报告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6.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对所提问题逐一回答(硕士回答问题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博士回答问题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提问后,可给予答辩人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委员会应重点考察答辩人回答所提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逻辑性。
7.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导师回避),做出答辩评价,进行投票表决,形成答辩决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主要议程如下:
(1)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照答辩评分表说明,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做出科学评价。
(2)在对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含)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3)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须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分别签字。答辩决议中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否则无效。
8.主席宣读决议。
9.答辩委员会成员与答辩人合影。
10.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三、答辩通过后
1.提交答辩结果。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写答辩结果,其中论文题目为最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题目,并由导师、学院、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2.认真修改论文。答辩人需要根据修改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逐项修改,导师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交至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答辩委员会主席对关键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已修改完善进行确认。答辩委员会给出的论文修改建议和答辩决议,需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中做详细记录。
3.上传终版论文。经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后,按照《学位论文封面模板、撰写格式及印制要求》https://yjsy.njmu.edu.cn/2019/0319/c19163a257147/page.htm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申明需由论文作者及导师用签字笔或钢笔手写签名。终版学位论文一经上传不得修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四、其他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
原则上6月批次答辩在5月31日前完成,9月批次答辩在9月5日前完成,12月批次答辩在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分委会要求为准。
2.答辩形式
原则上为现场答辩。因特殊情况,答辩形式可申请采用线上或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研究生和答辩专家)。线上答辩须全程录像,资料刻光盘装入研究生毕业归档材料袋备查。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允许校内相关专业师生旁听参会。
3.相关材料下载
对应类型的研究生答辩、毕业及学位归档材料,请在研究生院官网“学位工作-下载专区”下载使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