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选课及上课的通知

发布者:杨星发布时间:2026-02-28浏览次数:10

相关学员、相关导师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员选课、上课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人员

2025级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全体学员。

二、系统平台

(一)研究生系统

登录方式:南京医科大学主页(https://www.njmu.edu.cn/main.htm)左下角-融合门户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遇字母X请大写-点击登录-搜索框搜索“研究生系统”点击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融合门户系统相关问题联系:025-86868603。

(二)研究生课程中心

操作指南见附件1

三、选课流程

在选课前联系导师,按照导师要求选择课程,导师须全程指导研究生课程选择,并在系统中审核研究生选课计划。

(一)选择课程

3月2日9:00-3月5日16:00,登录研究生系统和课程中心查看课程方案和课程安排,保存选课计划。

1)查看课程方案,根据课程方案选择课程纳入选课计划:登录研究生系统-学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路径: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查看课程方案(路径:培养管理-课程方案查看)。

2)查看课程目录,了解课程安排:登录研究生课程中心-学习空间-课程-我学的课-2025级在职博入学教育-章节-课程目录及课程安排表。

3)保存选课计划:登录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选课计划提交-保存(暂不提交)。

(二)选择班级

3月2日14:00-3月5日16:00,登录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学生网上选课。完成选班后提交选课计划。具体操作可登录研究生课程中心-学习空间-课程-我学的课-2025级在职博入学教育-章节-网上选课操作说明。

(三)导师审核

提醒导师审核审核流程:学校官网-融合门户系统-研究生系统-选择教师组身份-学生培养管理-选课计划审核

(四)选课结果查询

选择班级后登录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学生课表查询,根据课表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课程学习。

(五)注意事项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择课程”和“选择班级”的同学将无法进行课程学习,后果自负。

2.所有同学必须完成“选择课程”,不论是否申请缓修或免修。

3.除申请缓修、免修的课程,所有课程必须完成“选择班级”操作。

4.完成“选择班级”后,请查看课表,确保所有本学期所需学习的课程均体现在课表上,否则课程成绩无法录入。

5.所有同学必须提交选课计划,若本年度无法上课,请在提交选课计划后申请缓修,缓修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具体操作如下:登录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课程缓修申请。

四、课程相关说明

(一)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不低于2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为8学分,专业必修课要求不低于4学分。原则上不超学分选修,纳入选课计划内的课程必须全部修完。若超学分选修,已修课程学分达到课程方案要求,但选课计划中仍存在未修课程,或课程考核不通过,不可申请毕业。

(二)关于课程免修

1.《学术规范与实验室安全》

《学术规范与实验室安全》集中线下授课1次,其余均在研究生课程中心线上授课。我校硕士(硕士学号为“2019”及以后数字开头)且硕士期间该门课程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免考。申请免修免考同学于3月4日前在系统完成“选择课程”操作,并在系统点击“课程免修管理”,上传学号和硕士期间成绩单(完整版,需包含个人信息)。3月5日10:00查询免修审核结果,如结果通过,无须在系统“选择班级”;不通过,则需在系统“选择班级”,完成本学期该门课程学习。

2.《实验动物学》

所有进入实验动物中心做实验的博士研究生,均需选修《实验动物学》并取得“江苏省实验动物专业技能培训记录卡”。前期已学习《实验动物学》或《医学实验动物学》的课程、获得“江苏省实验动物专业技能培训记录卡”且在有效期内的同学,可申请免修免考。申请免修免考同学于3月4日前在系统完成“选择课程”操作,并在系统点击“课程免修管理”,上传前期《实验动物学》或《医学实验动物学》的课程成绩单(完整版,需包含个人信息)和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实验动物专业技能培训记录卡”。3月5日10:00查询免修审核结果,如结果通过,无须“选择班级”;不通过,则需在系统“选择班级”,完成本学期该门课程学习。

(三)上课时间地点

选课时,注意查看课程时间和地点。特别是多门课程同一时段开课情况,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选课。具体上课时间详见课表及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作息时间表》。

注意:所有课程均在五台校区开课。

(四)线上课程学习

查看路径:研究生课程中心-学习空间-课程-我学的课-2025级在职博入学教育-章节-在线课程学习操作指南。

(五)其他事项

完成“选择课程”“选择班级”操作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则须经导师、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在3月13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件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杨老师pyb@njmu.edu.cn(025-8686923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6:30。

 

附件1 研究生课程中心操作指南-2025.pdf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作息时间表.jpg

附件3 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通讯录.doc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6228   

 


版权所有:©2018 南京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