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拔尖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晨发布时间:2026-05-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和引导博士研究生接受更严格的科学训练,支持博士生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2026年度“博士拔尖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三年级以上、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三年级以上,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的。

2. 选题立论新颖,研究课题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科研成果已达到毕业、申请学位水平并有望进一步取得重要成果,已经符合毕业及学位条件的应届博士研究生优先申报。

3. 在学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4. 申请“双优程序”“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者不得申请“博士拔尖计划”。

二、申报流程

1. 个人递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6528-615向所在学院递交《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申请人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并推荐。

2. 学院审核

学院于2026618日前统一汇总、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并填写《“博士拔尖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将申请书、汇总表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德馨楼A125办公室)。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生殖医学与子代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第一临床医学院限报3人,其他二级培养单位限报1人。

3. 学校组织考核

研究生院组织成立考核评审小组,对申请人逐一考核,申请人需对博士阶段的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答辩。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 网上公示入选名单

考核通过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博士拔尖计划”。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5-86869227 电子邮箱:xuewei@njmu.edu.cn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3.博士拔尖计划申报汇总表(学院填写).xlsx

 

研究生院 

2026528


版权所有:©2018 南京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