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教育厅审定等程序,确定了我校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导师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培养。经费统一划拨到研究生导师账户,全部用于资助研究生的项目研究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经导师所在学院审批后报支,使用截止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
二、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原则上,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结题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三、结题要求
1、完成申报书约定的全部研究任务,提交完整结题报告、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2、创新创业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学校学科竞赛项目认定清单范围内的A类和B类赛事(含校级及以上选拔赛),结题需提交相关证明;
3、产教融合类项目负责人结题,除满足第2点要求外,还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完成结题:与企业联合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证明、与企业联合申请专利的受理或授权证明、与企业联合发表的科研论著(至少1篇)。
四、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监督与检查,按期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发表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立项项目.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