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为如实掌握我校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效果,促进研究生课程持续改进,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课程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凡选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含暑期、秋季学期)课程的研究生,均须参加。
二、评价方式
登录“融合门户”→“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课程教学评价”,查看所有待评价课程(请于课程结课后进行评价)。
按各课程进度逐门完成评价,提交即可,全程约2分钟/门。
三、工作要求
1.完成课程评价后方可查看成绩,未完成评价者,可能影响成绩单打印、开题、中期、奖学金评定及毕业资格审核等环节。
2.评价结果仅用于数据分析和课程改进,请同学们客观、真实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