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对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养,发挥研究生对课程的教学辅助作用,同时保障暑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6年暑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设岗课程:2026年暑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附件2)。
2.设岗标准:教学班人数超过40人的课程可设置助教1名,同一门课程不超过2名助教。确因教学需要增设岗位的,由教学单位自筹经费设置,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任职条件
1.基本要求:
(1)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并征得导师同意;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优先考虑:
(1)曾修读申请课程且成绩≥90;
(2)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应聘:
(1)当前学期正在修读所申请课程者;
(2)曾修读该门课程但考核不合格;
(3)上一学期有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
(4)曾因助教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校纪校规者。
三、岗位职责
(1)必须履行:随堂考勤、习题答疑、作业批改、辅助监考阅卷等,配合授课教师完成教学辅助任务。
(2)严格禁止:独立授课、编写试题、决定学生成绩等。
四、申报与选聘流程
1.信息发布
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助教招募通知,公布暑期课程目录。
2.学生申请
7月20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学生,请根据发布的课程信息(附件2),自行联系相应教学单位了解具体需求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签字后提交至相应教学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3.教学单位选聘
7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申请情况,组织选聘工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申请表》(附件3,扫描件)及《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暑期助教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扫描件)报送至研究生院(邮箱:pyb@njmu.edu.cn)。
4.岗前培训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线上岗位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教学单位或任课课教师须结合课程需要,另行组织专业方面的指导与培训。
5.上岗履职
自8月3日起,助教按课程开课时间到岗,完成课程负责人交待的教学辅助任务。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未备案不给予津贴发放和学分认定。
2.教学单位在学期末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组织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考核表》(附件5),报研究生院备案;所有助教须严格执行随堂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作为助教考核材料纳入综合考评。
3.助教津贴按15元/课时发放,由研究生院在学期末统一核发,自筹经费岗位津贴由学院参照标准执行。
4.2025级研究生完成经研究生院认定的课程助教工作后,可进行实践学分认定(16学时=1学分,按课程门数学分可累积)。
附件1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暑期)研究生课程目录.xlsx

